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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15 22:33     发布人: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二○○七年工作计划》的
通            知
 


各科(所)室:

    根据《2007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湖北省2007年艾滋病防治工作要点》和《湖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07年度工作计划》的精神,经中心委员会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所)室按照《计划》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附件: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工作计划 
  
  
 
                             二○○七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疾病控制  工作计划  通知
  抄送:咸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
  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007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

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七年工作计划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今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各级卫生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切实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努力减轻传染病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和对人群健康的危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内涵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全面提升疾病防控能力,不断开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新局面,为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促进赤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总体目标

争建省级文明单位,巩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果;继续抓好以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范要求完成职业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非病和免疫预防等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一年的努力,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指标、任务

确保全年业务收入达562万元;单位资产总值增长7%以上。达到701万元。

(一)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治

1艾滋病防治

1)加强主动监测,一是提高监测质量,落实综合监测措施,执行好艾滋病网络直报网络制度、流调追踪制度和有奖报病制度;二是按主动监测方案要求对有偿献血人员、公共娱乐场所暗娼人群、吸毒人群、长卡司机、性病门诊和出入境劳务人员等高危人群进行HIV抗体监测,全面落实性病患者必检,娱乐场所服务人员半年一检,征兵体检、手术前、输血前、分娩前以及监管对象入监、入所前例行检查等常规检测制度。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检测工作任务。

2)开展艾滋病自愿免费咨询检测(VCT)。按照艾滋病自愿免费咨询检测工作的要求做好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完成全年检测任务。指导相关单位开展VCT工作,加强VCT的宣传与促进,提高咨询检测服务质量,创建省级VCT示范门诊。

3)加强早孕妇女检测工作,提高孕妇免费检测率。配合妇幼保健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孕产妇检测率达95%

4)开展行为干预工作。一是加大100%安全套使用项目工作力度,提高干预覆盖率和安全套使用率,目标场所干预覆盖率达80%以上,目标人群艾滋病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安全套使用率达到80%以上。二是加强医疗机构血液检测,确保临床用血的艾滋病抗体检测率100%;强制推广使用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回收和销毁监管力度。三是开展预防母婴传播工作,对发现的阳性孕妇,全部实施免费阻断传播措施。

6)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一是做好社会公众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配合教育、宣传部门在中学、大中专院校及党校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并做好公共场所的经常性宣传,抓好宣传专栏、标语的查漏补缺工作,向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发放《艾滋病防治服务指南》,对有高危行为的被监管人员和入监犯人发放艾滋病性病健康教育处方;二是做好农民工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以及建筑工地的健康教育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全员培训,配合市卫生局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范围覆盖市直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重点村卫生室。

7)加强对HIV感染者病人的管理。一是落实HIV感染者的健康监护措施,做好CD4监测工作;二是实行艾滋病追踪随访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加大个案流调和追踪随访力度,严防脱管和失访;三是指导相关医疗单位开展艾滋病抗病毒治疗。

2、结核病防治

在保持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100%,新发现涂阳病人70%, 治愈率达到85%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

完成发现和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490例,其中初治涂阳200例,复治涂阳50例,重症涂阴病人25例,初治涂阴病人180例,复治涂阴病人5例;

涂阳病人全程督导治疗率达90%,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初治涂阴病人强化期督导治疗率达90%,完成治疗率达85%以上;

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疫情报告率达90%以上。转诊率达85%以上;

对辖区内网络直报的肺结核病人追踪率达90%以上,追踪到位率达65%以上;涂阳病人家属肺结核可疑症状筛查率达85%以上;

2)加强对结核病防治项目的管理。按照卫X项目和全球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专款专用,积极争取政府配套资金,满足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的需求。切实落实国家规定的三免政策(免费查痰、免费拍片、免费提供抗结核病药品)和激励机制(报病费、治疗管理费、病人交通补助费)。

3加大病人发现力度。进一步加强与综合医疗机构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利用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控制项目的支持,制定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规范,培训相关医务人员,切实落实病人网络直报和转诊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做好结核病人登记、报告、转诊等各项工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结核病查痰点的督导和管理,提高病人的发现力度和追踪管理力度。

4)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加强结核病科普知识宣传和开展新生入学体检工作,预防学校群体性结核病发生。二是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医疗人员对结核病的发现、登记、报告和治疗管理能力和质量,重点要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的轮训和复训。三是加大对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上级下发的各类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和科普知识,印发各类宣传材料,制作固体广告等,宣传结核病防治科普知识和结核病免费检查和治疗政策。

(二)做好急性传染病防制与疫情管理工作

1、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预防和控制,防止重大传染病传播。14月、1112月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主动监测工作。进一步抓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防治措施,继续贯彻落实《湖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湖北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做好监测、报告、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控制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疫情。

2、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等的快速应急和处理能力。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完善应急处理方案,充实疫病防制机动队队伍力量,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全面推进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培训、预案制订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对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和原因不明疾病以及因自然灾害引起的重大疫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3、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报告与管理。一是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途径、时限报告各类传染病。针对我市存在的传染病漏报、迟报问题,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情况的问题,2007年主要从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入手,以规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减少迟报、杜绝漏报为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对医院的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二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提高各种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瞒报、谎报、缓报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工作。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常规疫情汇总报告,及时制作上报疫情简报,做到有半年和全年疫情分析、特殊时期做好专项疫情分析。

4、抓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监测防制。510月份开展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督导,监督指导各医疗机构规范肠道门诊,加强腹泻病人的检索,做到“五专”,“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必报”,检索率达到20%以上。并按照《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要求开展外环境和食品监测,在510月份每月完成公厕、污水、水产品、可疑食品等外环境样品的检测任务,及时上报监测报表。同时,认真做好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病例监测工作,完成菌株上送工作。

5、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相关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省CDC下发的各种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方案,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市各种重点传染病具体的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重点控制霍乱等疾病暴发流行,加强对流感、流脑、出血热、狂犬病、乙脑、百日咳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相关疾病病例监测工作,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

6、开展对责任疫情报告单位的传染病漏报率调查,杜绝漏报、迟报、瞒报和谎报疫情现象的发生。严格按《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及《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对辖区内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进行法定传染病漏报率调查,11月底完成并上报调查结果。

7、按照《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逐步做好死亡病例监测工作。

8、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9、加强督导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疫情信息管理的培训和督导工作,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督导培训全年不少于4次。

(三)免疫预防

1、进一步加大免疫预防工作力度

(1)      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免费接种政策。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及时足额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经费,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      落实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接种单位的管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湖北省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基础资料(包括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托幼机构及学校数、学生人数等)的收集与管理。对责任区域06岁儿童开展主动搜索工作,每年至少1次,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完善基础资料管理,保证建证、建卡率达98%以上。

二是以乡(镇)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计免资料、账册的整理、核对工作,掌握本辖区内的儿童接种情况,分析未种原因。每季度与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医院产房核对新生儿登记,多渠道掌握适龄儿童数。

三是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免疫接种,杜绝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前告知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避免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引起的纠纷。

(3)      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免疫接种管理规定》、《湖北省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基本标准》,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启动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按《湖北省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鄂卫发[2007]9 号),指导各有关乡镇卫生院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4)      开展经常性计免督导工作。按照《湖北省免疫预防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价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对各接种单位开展经常性计划免疫督导工作。每年至少对所有乡镇的免疫预防工作督导4次,对直接管辖的免疫接种门诊至少督导6次。

(5)      进一步完善流动儿童管理制度,提高流动儿童的建卡率和接种率

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管理,完善流动儿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接种登记簿和流动儿童迁入、迁出登记簿,认真落实流动儿童接种,力争寄居三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接种率确保90%以上;每季度对辖区内流动儿童变更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全年至少组织一次流动儿童接种率专题调查,有调查总结。

(6)      加强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管理,防范预防接种反应和纠纷

做好一次性注射器的及时毁型、消毒处理,确保记录完整;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器(安全盒)使用率达85%以上;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试行)》、《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指南》要求,认真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明确专人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上报,积极调查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施零病例报告,每月5日前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和常规月报表。

(7)      认真实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按照鄂卫发[2005]96号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按统一表式进行登记,对接种史不全者,均要实施补种,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咸宁市疾控中心。

2、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成果

1)强化AFP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报告质量。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粪便标本7天内送达及时率、未采集合格粪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AFP病例麻痹75天随访及时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  AFP病例主动监测和零病例报告。每旬安排专人到市直综合医院,中医院等AFP监测医院进行访视,主动搜索AFP病例,并做好记录;并每旬汇总,按月报上级疾控机构,报告AFP病例主动监测登记表及时率与完整率在95%以上。

3)重点抓好高危AFP 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的综合防制。发生高危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地区,应按卫生部下发《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进行调查。注重做好患儿居住环境的调查及相关病史资料的收集;采集5名五岁下密切接触者粪便标本;调查患儿的在村30名五岁以下儿童的脊灰疫苗接种率;病例所在村及县级上医院的 AFP病例的搜索;必要时开展应急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

4)按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实行AFP病例报告奖励,并按省统一安排组织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

5)开展AFP报告、监测的业务培训。今年至少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进行一次AFP的定义、报告、标本采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要求有培训通知、人员签到、培训讲稿、试卷和培训小结。

3、加强乙肝防制,做好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管理工作

1)开展15岁以下儿童新发乙肝病例的个案调查;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的管理,经常性的开展督导、检查与评价。12月龄内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80%以上,首针及时率达90%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接种点要达到95%以上)。

2)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的接种和管理,切实做好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疫苗和注射器材管理、资料收集与报告,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手续,杜绝疫苗挪用现象发生,经常性地开展督导、检查与评价。

3)开展15岁以下儿童新发乙肝病例的个案调查上报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4、其它计免相关疾病的防制工作。

1)开展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疫情监测工作,按《全国麻疹监测方案(修订)》、《湖北省麻疹监测方案(试行)》、《全国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监测;各种监测报表上报率和完整率在95%以上;对所有疑似麻疹暴发疫情开展调查、及时采集病人的血样并及时送上级疾控机构检测,麻疹暴发疫情及时上报率达100%

2)加强乙脑和流脑疫情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相关疫情。

5、做好常规免疫接种工作

维持农村每两月一次,城镇市区每月一次以上的冷链常规运转,以接种点为单位每年冷链运转不得低于6次,重点抓好07岁儿童“五苗”常规免疫和百白破、麻苗、脊灰苗、白破二联的适时加强;以乡镇为单位07岁儿童的建卡率达98%以上,四苗单项全程接种率达到并维持在90%以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儿童计划免疫疫苗(包括乙肝疫苗)接种率的调查。

6、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1)按照《湖北省免疫预防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价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开展经常性计划免疫督导工作,每年至少对所有乡镇的免疫预防工作督导4次,对直接管辖的免疫接种门诊至少督导6次;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所辖的每个免疫接种门诊(点)至少督导6次。

2)加强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工作。预防接种一次性注射器的使用率达100%,逐步推广使用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

3)加强疫苗和冷链管理。

一是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湖北省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方案》以及《湖北省计划免疫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转,严格各种疫苗的供销渠道,确保疫苗冷藏,并节约用苗。

二是一类疫苗冷链运转原则上由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乡到村逐级运转。全市一类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渠道、加强监督、规范储运的原则,做好本级冷链的监督管理,并对下级的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做好辖区内疫苗使用计划的申报,做好冷链运行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冷链设备帐册,并有专人管理,建立疫苗进出库和贮运温度记录。冷链设备维修时应做好记录,备查。

四是每逢单月5日前上报上次冷链运转生物制品使用数、库存数等。健全生物制品的领发手续,生物制品进出账目清楚,帐物相符,领发手续保存三年以上,索证资料要存档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四)做好寄生病和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1、疟疾防治: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防治原则,切实落实以控制和消灭传染源为重点的综合疟防措施。加强病情发生和报告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疫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监测,严格控制恶性疟的输入,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暴发疫情。

2、丝虫防治:进一步完善消灭丝虫病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好微丝蚴阳性病的追踪观察及慢性丝虫病人的调查、建档和康复工作。

3、肠道寄生虫病防治:根据本市人群肠道寄生虫带虫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防治工作。

4、碘缺乏病日常监测工作。按照全国碘盐监测方案完成碘盐定点加工厂和居民户的碘盐监测工作任务。按进上报;积极开展特需人群碘盐监测,每年不少于200人份。

(五)健康体检工作

1、加强健康体检管理,提高预防性健康体检工作质量和检测能力。从体检中心硬软件建设着手,抓紧体检中心的环境改造,添置必要的体检仪器和设备;加强人员素质培训,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技能。努力创建全市一流的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

2、深挖潜力,规范管理,继续以干部体检、老年人体检、学生体检为依托,切实做好慢非病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工作。

3、做好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的资质申报和认证工作。

(六)健康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开展疾病控制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要把面向大众宣传教育和对特定人群的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大型宣传活动与经常化的工作结合起来,专业技术机构与媒体结合起来,使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七)卫生防护与监测检验工作

1、认真履行卫生监测检验防护工作职能。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工作任务,开展监测检验工作,同时做好健康相关产品的监测检验。

2、配合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开展对全市放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健康档案,同时开展放射防护监测工作;

3、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申报和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厂矿接尘接毒生产环境监测和工人健康体检工作并建立档案;同时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

4、提高实验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应对能力,努力加强实验室综合实力的培养,随时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样品采集所需的仪器、设备、工具,试剂的贮备工作,不断提高实验室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样本鉴定分析能力和食物中毒原因查明能力;

5、加强计量认证管理工作,规范各项检验操作程序,不断提高检验的技术水平。

三、进度安排

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按照上级关于各项业务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季为时限,逐步分解落实。

四、资源预算

业务收:562万元

总支出:579.7万元

专项支出:38万元

工资:220万元

公务费:27.4万元

业务费:175.6万元

社会保障费:57.7万元

支农费:2万元

购置、修缮费:35万元

招待费:14万元

其它:10万元

收支结余:-17.7万元

五、检查评估

1、按照省、咸宁市和赤壁市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对各科室业务工作进行年中和年终考核评估,结合全年计划任务和检查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并通报;

2、各科室以及人员工资考核按照《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7年综合目标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款兑现。

 

 

 

二○○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