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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4-11-13 09:41     发布人:    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赤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卫计系统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赤卫计党发[2014]17号)文件精神,经中心研究决定, 今年56月,在全中心开展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咸宁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全中心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为推动疾控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组织开展以下8项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集中纪律教育活动以教育报告会的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从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组织开展一次大讨论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和“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为主题的学习大讨论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宗旨意识、群众观点和党纪观念,努力提高辨别能力、政治定力和实践能力。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和展示干部职工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召开党员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四)搞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通过抓关键的少数和少数的关键,促进全中心党员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党的纪律作风巡查活动。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咸宁市委“七条要求”和市委《实施细则》,不定期对公款吃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上下班纪律和财经纪律等纪律作风开展巡查,查处和通报执行工作纪律不严的科室和个人,切实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明纪律。  

(六)开展中心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廉政纪律教育。以公开信、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开展一次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廉洁教育,向领导班子成员家庭寄送“廉洁家庭倡议书”,引导他们当好“贤内助”,做反腐倡廉的自觉推动者、廉政建设的积极践行者、廉洁奉公的有效监督者。  

(七)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让党员干部“脸红、心颤、出汗、排毒”,达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目的。  

(八)开展廉政谈话。一是对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教育他们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廉洁从政;二是是对年青职工和其它岗位工作人员以集中培训、个别谈话、定向帮扶等形式,开展廉洁执法、廉政从政教育,培养廉洁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抓好“宣教月”各项活动的落实。领导干部和各科(所)室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宣教月”活动期间,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结合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学习体会文章于625日前交政工科。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围绕“宣教月”活动主题,结合本中心实际,认真完成“规定动作”,并设计好“自选动作”,力求活动形势新、内容实、效果好,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在党员干部中形成遵章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围绕活动的主题、内容和要求,采取专栏、网站等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宣教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